公 告
根据《中共萍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萍编发(2021]36号)规定,职责调整公告如下:
1.萍乡市城市防空建设管理所(萍乡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萍乡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中心,其承担的工作职责作相应调整。从2021年4月1日起,萍乡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中心履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职责。
2.从2021年4月1日起,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履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职责。
特此公告。
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